一、為增進本市師生對藝術與人文創意之表現能力,鼓勵各校重視並推動創意教學,促進各級學校活力與創意展現,啟發藝術創作之美學涵養,以提昇本市學生生活美學與創意表現,特辦理本競賽。
二、旨揭競賽相關事項說明如下:
(一)報名日期:108年2月18日(星期一)至3月8日(星期五)止。
(二)比賽日期:108年3月23日(星期六)。
(三)比賽地點:本市平鎮區文化國小(桃園市平鎮區文化街189號)。
(四)參賽對象:本市各公私立高中(職)、國中小學生。
三、旨案競賽相關事項請參閱附件實施計畫。
1.不自拍、不傳送、不持有18歲以下兒少隱私照片。2.防制數位性別暴力,不點閱、不下載、不分享、不譴責被害人,求助專線110 / 113。3.反毒品、反詐騙、拒幫派、不援交,保護自己青春不悔恨。4.拒毒煙酒檳,青春我可以。5.任何人不得販賣、交付或供應兒少菸、酒、檳榔及毒品。6.14歲以下兒少禁止使用、持有低動能遊戲用槍。7.遠離惡視力,上網30分鐘,眼睛休息10分鐘。8.捍衛人權打擊人口販運,報案專線 110/02-23883095/ 1955。9.培養正向興趣,勿過度沉迷機台遊戲。10.兒童有表達自我與被傾聽的權利 (大人聽,小孩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