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108年4月11日本市108年度第1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防治宣導組會議紀錄辦理。
二、請學校於處理校安通報性平事件確實依「本市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處理流程」辦理外,請依下列決議事項處理:
(一)教職員工對生案件因牽涉教師工作權與學生受教權,為避免學校處理程序瑕疵,請學校於處理是類案件遇有疑義時,應洽詢本局業務承辦人員確認;另於調查完成後,應及時回報處理情形,以利本局檢視程序是否符合規定。
(二)依據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第31條規定,申復審議小組應包括性別平等教育相關專家學者、法律專業人員3人或5人;另依據教育部101年10月31日臺訓(三)字第1010196103號函釋,建議由學校衡酌邀請具備法律專業背景(例如法律系所畢業、授課者、執業者,曾修習法律相關課程者,並對於性別平等教育法、行政程序及教育相關法規嫻熟者)聘任之,考量非所有法律專業人員均對性平法嫻熟,建請學校聘請調查專業人才庫中之法律專業人員為宜。
平時備好避難包中的水、糧、手電筒與醫療物資等,以因 應地震或戰爭等突發狀況。平時多一分準備,災時多一分 保障。
1.不自拍、不傳送、不持有18歲以下兒少隱私照片。2.防制數位性別暴力,不點閱、不下載、不分享、不譴責被害人,求助專線110 / 113。3.反毒品、反詐騙、拒幫派、不援交,保護自己青春不悔恨。4.拒毒煙酒檳,青春我可以。5.任何人不得販賣、交付或供應兒少菸、酒、檳榔及毒品。6.14歲以下兒少禁止使用、持有低動能遊戲用槍。7.遠離惡視力,上網30分鐘,眼睛休息10分鐘。8.捍衛人權打擊人口販運,報案專線 110/02-23883095/ 1955。9.培養正向興趣,勿過度沉迷機台遊戲。10.兒童有表達自我與被傾聽的權利 (大人聽,小孩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