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局108年10月4日桃特教字第1080087536號函及108年10月25日桃教特字第1080095412號函諒達。
二、旨揭第三梯次及第四梯次活動原訂領域教師場次,考量特教教師尚有參訓需求,故開放第三梯次及第四梯次予特教教師報名參加,開放梯次辦理時間如下:
(一)第三梯次:108年11月9日(星期六)上午9時至12時。
(二)第四梯次:108年11月9日(星期六)下午1時至4時。
三、報名方式:各梯次研習報名時間延後至108年11月7日(星期四),請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報名【https://special.moe.gov.tw/index.php─研習報名,縣市特教研習(登入縣市桃園市),研習名稱「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學習功能輕微缺損領域課程調整研習」】。
1.不自拍、不傳送、不持有18歲以下兒少隱私照片。2.防制數位性別暴力,不點閱、不下載、不分享、不譴責被害人,求助專線110 / 113。3.反毒品、反詐騙、拒幫派、不援交,保護自己青春不悔恨。4.拒毒煙酒檳,青春我可以。5.任何人不得販賣、交付或供應兒少菸、酒、檳榔及毒品。6.14歲以下兒少禁止使用、持有低動能遊戲用槍。7.遠離惡視力,上網30分鐘,眼睛休息10分鐘。8.捍衛人權打擊人口販運,報案專線 110/02-23883095/ 1955。9.培養正向興趣,勿過度沉迷機台遊戲。10.兒童有表達自我與被傾聽的權利 (大人聽,小孩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