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局108年10月4日桃特教字第1080087536號函及108年10月25日桃教特字第1080095412號函諒達。
二、旨揭第三梯次及第四梯次活動原訂領域教師場次,考量特教教師尚有參訓需求,故開放第三梯次及第四梯次予特教教師報名參加,開放梯次辦理時間如下:
(一)第三梯次:108年11月9日(星期六)上午9時至12時。
(二)第四梯次:108年11月9日(星期六)下午1時至4時。
三、報名方式:各梯次研習報名時間延後至108年11月7日(星期四),請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報名【https://special.moe.gov.tw/index.php─研習報名,縣市特教研習(登入縣市桃園市),研習名稱「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學習功能輕微缺損領域課程調整研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