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110年全國性公民投票擔任投開票所工作人員之補假 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選舉委員會110年12月15日桃選一字第 1103150225號函辦理。
二、依行政院72年11月9日台72人政參字第30519號函意旨,投 票日參與選務工作人員,准予補假1天,補假日期由各機關 學校視實際業務情形自行核定。
三、旨揭公投定於110年12月18日舉行投票,擔任投開票所工作 人員者,依上開函意旨補假1天。
森林防火二不一記得,不營火,不亂丟菸蒂,記得垃圾要帶走
桃園市114年7月17日13時 30 分至14時實施2025城鎮韌性(防空)演習,防空警報發放後實施人、車疏散避難及交通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