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報
主旨:宣導請符合健康檢查資格同仁得申請110年健康檢查補助(正式教職員40歲以上二年一次或滿50歲公教人員每年3500元或每2年7000元),並於12月10日前檢據核銷,詳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
一、本校原訂本(110)年5月21日洽請元復醫院到校實施免費健康因本土疫情爆發之故取消,先予敘明。
二、為促進公教員工自主健康管理,並確保合作醫療院所健檢品質,人事行政總處特
邀請符合資格之醫療院所(衛生福利部醫院評鑑為優等以上;花蓮、臺東及離島地
區評鑑為合格以上)以新臺幣3,500元規劃健檢方案,作為現職員工、退休人員及
其眷屬健康檢查時之選擇參考。
三、有關特約醫療院所相關資訊,請逕至公務福利e化平台健康99健檢專案專區https://www.dgpa.gov.tw/eserver/hospitallist?uid=462&searchkey=&city=10
查詢。(註:桃園市計有:天晟醫院、聯新醫院、敏盛醫院、林口長庚醫院、聖保祿醫院、怡仁醫院、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處等七所特約院所,亦可至其他地區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評鑑為合格之醫療機構進行健康檢查)
四、本巿公教人員110年度健康檢查補助基準如下:40歲(以109年12月31日為
截算日)以上公教人員每2年補助3,500元,或50歲以上,每年3500元或二年一次7000元健康檢查補助費。 「公務人員一般健康檢查實施要點」,內容提醒如下:
(一)40歲以上係指前一年度12月31日止滿40歲者(本(110)年係以109年12月
31日為截算日,為69年次者)。
(二)應於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評鑑為合格之醫療機構健康檢查。
(三)健康檢查得依檢附之證明文件,覈實給予公假(課務自理),最高日數提升為2日並核實申請。
五、申請流程:
1.填寫「健康檢查補助申請表」(如附表格),並經校長同意及人事室登記。
2.年度前至預約醫院健檢,並由申請人先付健檢費用,嗣後再將健檢收據黏貼
憑證上,逕送人事室辦理。
3.再由會計及出納審核後,依程序撥入帳戶。
此致
本校各教職員
人事室 敬啟
承辦人:張美玲,分機710
1、聰明的消費者,為保障您的安全,慎選投保公共意外責任 險之公共營業場所。 2、提醒消費者拒絕購買來歷不明、標示不全的商品,以保障您的消費權益。 3、經營特定行業者,登記營業項目應包括特定行業種類,以免受罰。 4、經營資訊休閒業,登記營業項目應包括資訊休閒業,以免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受罰。
1.不自拍、不傳送、不持有18歲以下兒少隱私照片。2.防制數位性別暴力,不點閱、不下載、不分享、不譴責被害人,求助專線110 / 113。3.反毒品、反詐騙、拒幫派、不援交,保護自己青春不悔恨。4.拒毒煙酒檳,青春我可以。5.任何人不得販賣、交付或供應兒少菸、酒、檳榔及毒品。6.14歲以下兒少禁止使用、持有低動能遊戲用槍。7.遠離惡視力,上網30分鐘,眼睛休息10分鐘。8.捍衛人權打擊人口販運,報案專線 110/02-23883095/ 1955。9.培養正向興趣,勿過度沉迷機台遊戲。10.兒童有表達自我與被傾聽的權利 (大人聽,小孩說)
Tex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