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申請對象:本市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附設幼兒園及公幼)特殊教育班或普通班教師,編制內按月支領待遇之校(園)長及具教師資格之教師,並以校為申請單位。 |
| (二) | 申請方式:擬具桃園市113年度特殊教育研究需求表(如附件一)、研究計畫說明書(如附件二)、經費概算(如附件三)、申請計畫精簡版及同意書(如附件六),每校限提報一研究計畫為原則,並於112年12月22日前親送或郵寄到茄苳國小(本市特殊教育巡迴教育資源中心)收。 |
| (三) | 本案聯絡人:茄苳國小李光儀教師,電話:(03)361142分機:5613。 |
平時備好避難包中的水、糧、手電筒與醫療物資等,以因 應地震或戰爭等突發狀況。平時多一分準備,災時多一分 保障。
1.不自拍、不傳送、不持有18歲以下兒少隱私照片。2.防制數位性別暴力,不點閱、不下載、不分享、不譴責被害人,求助專線110 / 113。3.反毒品、反詐騙、拒幫派、不援交,保護自己青春不悔恨。4.拒毒煙酒檳,青春我可以。5.任何人不得販賣、交付或供應兒少菸、酒、檳榔及毒品。6.14歲以下兒少禁止使用、持有低動能遊戲用槍。7.遠離惡視力,上網30分鐘,眼睛休息10分鐘。8.捍衛人權打擊人口販運,報案專線 110/02-23883095/ 1955。9.培養正向興趣,勿過度沉迷機台遊戲。10.兒童有表達自我與被傾聽的權利 (大人聽,小孩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