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依據112學年度桃園市辦理「學習扶助」整體行政推動計畫子計畫十九:縣市互訪觀摩增能計畫。 |
| 二、 | 本案目的係為透過參訪觀摩教育部年度評鑑學習扶助績優團隊、教學典範學校(含閱讀教育績優學校),學習他縣市成功模式,作為本市未來推動學習扶助之參考。 |
| 三、 | 旨揭計畫相關資訊摘要如下: |
| (一)、辦理期程:112年12月6日(三)至112年12月8日(五)。 |
| (二)、參訪學校:花蓮縣新城鄉康樂國民小學、花蓮縣吉安鄉北昌國民小學、宜蘭縣羅東鎮成功國小 |
| (三)、實施對象:本市學習扶助實施計畫等相關人員,預計36名。 因名額有限,將依下列順序優先錄取,另,請參與人員務必三天全程參與。 |
| 1、教育局長官及業務承辦相關人員 |
| 2、學習扶助整體行政推動計畫各子計畫承辦學校 |
| 3、111學年度學習扶助輔導訪視績優學校 |
| 4、111學年度學習扶助績優教學人員 |
| 5、112學年度學習扶助輔導訪視委員 |
| 6、112學年度學習扶助到校諮詢及入班輔導人員 |
| 7、學習扶助資源中心業務承辦人員 |
| 8、本市有意深化提升學習扶助績效之學校校長等 |
| (四)、報名方式:即日起至112年11月9日(星期四)止。請先至教育公務單一認證授權平台連結至教育發展資源入口網以活動編號E00014-231000014或承辦單位「同安國小」查詢後登錄報名。待確定審核通過後,再填寫Google 表單的報名資料,表單連結如下https://forms.gle/vz5jE9wrbKbrmm4o7 。全程參與者核予12小時研習時數。 |
1.不自拍、不傳送、不持有18歲以下兒少隱私照片。2.防制數位性別暴力,不點閱、不下載、不分享、不譴責被害人,求助專線110 / 113。3.反毒品、反詐騙、拒幫派、不援交,保護自己青春不悔恨。4.拒毒煙酒檳,青春我可以。5.任何人不得販賣、交付或供應兒少菸、酒、檳榔及毒品。6.14歲以下兒少禁止使用、持有低動能遊戲用槍。7.遠離惡視力,上網30分鐘,眼睛休息10分鐘。8.捍衛人權打擊人口販運,報案專線 110/02-23883095/ 1955。9.培養正向興趣,勿過度沉迷機台遊戲。10.兒童有表達自我與被傾聽的權利 (大人聽,小孩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