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府衛生局112年度網路成癮防治會議決議辦理。
二、為使個人、學校及家長都可提早發現學生或孩子有網路成癮議題,本府衛生局訂定「桃園市政府衛生局網路成癮個案服務轉介流程」,其處理流程如下:
(一)網絡單位轉介個案至衛生局,該局根據轉介單內容評估,並將個案資料轉介至適合之治療單位,治療單位收到轉介單後與個案聯繫,由治療單位查詢個案是否依約就診。
(二)個案至治療單位報到,由醫師/心理師評估個案是否符合網癮治療條件,執行網癮治療服務,倘未符網癮治療條件,則轉至其他科別治療,後續治療單位於轉介單填寫資料回傳該局,該局將治療單位回傳之轉介單資料回復給原轉介之網絡人員知悉,並辦理結案。
(三)倘個案未與治療單位聯繫,治療單位於轉介單註明與個案之聯繫情況及個案未就診之紀錄,後續回傳之轉介單至該局,由該局再回復予原轉介之網絡人員知悉,並辦理結案。
三、本案轉介流程轉介至治療單位,涉及治療單位自費問題,請學校先行與家長溝通建立初步共識,再轉介至該局提供治療協助。
四、本案相關資訊及輔導資源已放置本市社區心理衛生中心網站,網址:https://reurl.cc/GKmxqD。
五、本案倘有此類個案,可逕依上開規定辦理,倘有問題可洽衛生局承辦人,聯絡電話:(03)3340935分機3002。
1.不自拍、不傳送、不持有18歲以下兒少隱私照片。2.防制數位性別暴力,不點閱、不下載、不分享、不譴責被害人,求助專線110 / 113。3.反毒品、反詐騙、拒幫派、不援交,保護自己青春不悔恨。4.拒毒煙酒檳,青春我可以。5.任何人不得販賣、交付或供應兒少菸、酒、檳榔及毒品。6.14歲以下兒少禁止使用、持有低動能遊戲用槍。7.遠離惡視力,上網30分鐘,眼睛休息10分鐘。8.捍衛人權打擊人口販運,報案專線 110/02-23883095/ 1955。9.培養正向興趣,勿過度沉迷機台遊戲。10.兒童有表達自我與被傾聽的權利 (大人聽,小孩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