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依據本府112年9月4日召開「112年度第3季桃園市心理健康跨局處工作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
| 二、 | 為利本府衛生局針對不同性別、年齡、居住區域等民眾進行其心理健康程度差異之統計分析,請貴校將旨案列入宣導活動或辦理課程時,一同請教師、學生或民眾施測心情溫度計(BSRS5)。 |
| 三、 | 旨案施測結果可供教師或民眾瞭解自己近期的身心狀況,適時運用心理衛生資源及求助專業協助達轉介標準者(總分15 分以上或有自殺想法分數2分以上),後續將由本府衛生局致電關懷,評估是否持續追蹤或轉介相關單位。 |
| 四、 | 本案篩檢網址(https://forms.gle/5dRpnh1qpXkNaX6x9),請貴校協助推廣教師、學生或民眾進行施測。 |
1.不自拍、不傳送、不持有18歲以下兒少隱私照片。2.防制數位性別暴力,不點閱、不下載、不分享、不譴責被害人,求助專線110 / 113。3.反毒品、反詐騙、拒幫派、不援交,保護自己青春不悔恨。4.拒毒煙酒檳,青春我可以。5.任何人不得販賣、交付或供應兒少菸、酒、檳榔及毒品。6.14歲以下兒少禁止使用、持有低動能遊戲用槍。7.遠離惡視力,上網30分鐘,眼睛休息10分鐘。8.捍衛人權打擊人口販運,報案專線 110/02-23883095/ 1955。9.培養正向興趣,勿過度沉迷機台遊戲。10.兒童有表達自我與被傾聽的權利 (大人聽,小孩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