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府108年7月1日府社團字第1080161398號函辦理。
二、旨揭獎項貴校如有意願申請,請於108年7月18日(星期四)前將符合遴選標準之模範志願服務家庭獎勵事蹟推薦表及相關證明文件彙整後,寄(送)至本局辦理,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辦理。
三、如有相關疑問,請逕洽中華民國志工總會(04)2326-6938曾秘書長。
四、隨文檢附實施計畫及推薦表等各1份。
森林防火二不一記得,不營火,不亂丟菸蒂,記得垃圾要帶走
桃園市114年7月17日13時 30 分至14時實施2025城鎮韌性(防空)演習,防空警報發放後實施人、車疏散避難及交通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