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08年5月27日藝演字第1080001744號函辦理。
二、旨揭曲目係由命題委員出題及經電腦亂數選定,為臻周延及完備,預告期間歡迎各界提供修正意見,如貴校有相關建議提出,請於108年6月13日(星期四)前,以電子郵件逕寄至音樂比賽專屬信箱nscmusicarte@gmail.com。
三、惟上開曲目,除有明顯不宜、無法購得或其他窒礙難行情形外,將以不換曲、不增曲為原則。
四、另,定案版本之指定曲,預計108年6月下旬將併同「108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要點」,於全國學生音樂比賽網站公告週知。
五、旨揭指定曲草案電子檔請逕至本局網站/便民服務/檔案下載/公務檔案下載查詢(網址:https://www.tyc.edu.tw/home.jsp?id=30&parentpath=0,26,28)。
1、聰明的消費者,為保障您的安全,慎選投保公共意外責任 險之公共營業場所。 2、提醒消費者拒絕購買來歷不明、標示不全的商品,以保障您的消費權益。 3、經營特定行業者,登記營業項目應包括特定行業種類,以免受罰。 4、經營資訊休閒業,登記營業項目應包括資訊休閒業,以免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受罰。
1.不自拍、不傳送、不持有18歲以下兒少隱私照片。2.防制數位性別暴力,不點閱、不下載、不分享、不譴責被害人,求助專線110 / 113。3.反毒品、反詐騙、拒幫派、不援交,保護自己青春不悔恨。4.拒毒煙酒檳,青春我可以。5.任何人不得販賣、交付或供應兒少菸、酒、檳榔及毒品。6.14歲以下兒少禁止使用、持有低動能遊戲用槍。7.遠離惡視力,上網30分鐘,眼睛休息10分鐘。8.捍衛人權打擊人口販運,報案專線 110/02-23883095/ 1955。9.培養正向興趣,勿過度沉迷機台遊戲。10.兒童有表達自我與被傾聽的權利 (大人聽,小孩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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