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府108年4月18日府社團字第1080093499號函辦理。
二、為持續推動志願服務工作,並結合資深志工精進志工知能;增強其服務技能及專業素養,提供志工心靈層面的支持,本府社會局特辦理本訓練課程。
三、參訓資格如下:
(一)成長訓練:參加對象需為參與志願服務工作一年以上,且為領有志願服務紀錄冊之領冊志工,由志願服務運用單位推薦參加。
(二)領導訓練:參加對象需為參與志願服務工作三年以上,且為領有志願服務紀錄冊之領冊志工,由志願服務運用單位推薦參加。
四、本案採運用單位網路報名,相關資訊請逕至桃園市志願服務整合資訊平台-教育訓練查詢,聯絡電話:03-4262881,分機21、22、32。
五、另,為促進各運用單位使用桃園市志願服務整合資訊平台線上申辦功能,爰加開1場次「線上申辦說明會」,相關事項說明如下:
(一)時間:108年4月24日(星期三)上午10時至中午12時。
(二)地點:桃園區公所4樓視聽中心(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7號4樓)。
(三)內容:說明線上申請(榮譽卡、紀錄冊、獎勵表揚)之功能操作方式及辦理期程。
(四)參加本說明會毋須報名,自由參加。
六、本局同意各志工運用單位(學校)出席人員於不影響課務及課務自理原則下,以公(差)假登記前往。
七、檢附「108年上半年度成長及領導訓練」課程簡章1份。
平時備好避難包中的水、糧、手電筒與醫療物資等,以因 應地震或戰爭等突發狀況。平時多一分準備,災時多一分 保障。
1.不自拍、不傳送、不持有18歲以下兒少隱私照片。2.防制數位性別暴力,不點閱、不下載、不分享、不譴責被害人,求助專線110 / 113。3.反毒品、反詐騙、拒幫派、不援交,保護自己青春不悔恨。4.拒毒煙酒檳,青春我可以。5.任何人不得販賣、交付或供應兒少菸、酒、檳榔及毒品。6.14歲以下兒少禁止使用、持有低動能遊戲用槍。7.遠離惡視力,上網30分鐘,眼睛休息10分鐘。8.捍衛人權打擊人口販運,報案專線 110/02-23883095/ 1955。9.培養正向興趣,勿過度沉迷機台遊戲。10.兒童有表達自我與被傾聽的權利 (大人聽,小孩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