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說明: |
| 一、 | 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115年4月27日南市教專字第1150575448A號函辦理。 |
| 二、 | 旨案研習資訊簡述如下: |
| (一) | 日期與時間:115年7月2日(星期四)至115年7月3日(星期五),共計2日。 |
| (二) | 地點:臺南市市立後甲國中(臺南市東區林森路二段260號)。 |
| (三) | 參加對象:全國公(私)立現職幼兒園、國中小學、高中等教師(含代理代課)與師資培育生。 |
| (四) | 實施方式:實體研習。 |
| (五) | 報名方式: |
| 1、 | 一律採線上報名方式。 |
| 2、 | 第1階段:自115年5月1日(星期五)上午8時起至115年5月10日(星期日)24時止逕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進行報名(限已具備並開通帳號者)。 |
| 3、 | 第2階段:自115年5月13日(星期三)上午8時起至115年5月20日(星期三)24時止逕至「夢的N次方」網站進行報名(僅開放尚未額滿班級)。 |
| (六) | 備註: |
| 1、 | 請依所屬教育(授)階段報名,切勿跨階段。 |
| 2、 | 請自備學習數位載具。 |
| 3、 | 為避免教育資源過度浪費,報名者須研習2日全程出席(參與),建請自行酌量。 |
| 三、 | 未詳盡說明部分請參閱計畫書。 |
| 四、 | 本案聯絡人: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新課綱創思教學研發中心幹事馬薏茹,電話:(06)2986202分機20。 |
1.不自拍、不傳送、不持有18歲以下兒少隱私照片。2.防制數位性別暴力,不點閱、不下載、不分享、不譴責被害人,求助專線110 / 113。3.反毒品、反詐騙、拒幫派、不援交,保護自己青春不悔恨。4.拒毒煙酒檳,青春我可以。5.任何人不得販賣、交付或供應兒少菸、酒、檳榔及毒品。6.14歲以下兒少禁止使用、持有低動能遊戲用槍。7.遠離惡視力,上網30分鐘,眼睛休息10分鐘。8.捍衛人權打擊人口販運,報案專線 110/02-23883095/ 1955。9.培養正向興趣,勿過度沉迷機台遊戲。10.兒童有表達自我與被傾聽的權利 (大人聽,小孩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