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說明: |
| 一、 | 依據國教署114年12月23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45506566號函辦理。 |
| 二、 | 為開發有效之教學策略與作為,發展有效教學基地,提升師資品質與培用效能,爰國教署辦理旨揭研習,相關資訊臚列如下: |
| (一) | 時間:115年2月9日至11日,共計3天,於國家教育研究院三峽總院區辦理。 |
| (二) | 參加對象:以參與教學基地學校之各領域教師優先。 |
| (三) | 交通費補助對象為講師(擔任講師者則不以學員身分核予研習時數,另須備妥身分證影本、存摺影本、購票證明或檢具票根核銷交通費)。 |
| (四) | 欲報名旨揭研習者,請於即日起至115年1月23日(星期五)前上網報名(https://workshop.naer.edu.tw/NAWeb/Services/wFrmYearPlan.aspx )。 |
| (五) | 請鼓勵貴校教師踴躍參加及惠允公假登記;另本市受邀講師部分,請學校本權責核予公假出席。 |
| 三、 | 為響應環保政策,請參加人員自備環保杯。如有相關疑義,請洽國家教育研究院承辦人黃春華小姐,聯繫電話:(02)7740-7511。 |
| 四、 | 檢附實施計畫及課程表1份。 |
1.不自拍、不傳送、不持有18歲以下兒少隱私照片。2.防制數位性別暴力,不點閱、不下載、不分享、不譴責被害人,求助專線110 / 113。3.反毒品、反詐騙、拒幫派、不援交,保護自己青春不悔恨。4.拒毒煙酒檳,青春我可以。5.任何人不得販賣、交付或供應兒少菸、酒、檳榔及毒品。6.14歲以下兒少禁止使用、持有低動能遊戲用槍。7.遠離惡視力,上網30分鐘,眼睛休息10分鐘。8.捍衛人權打擊人口販運,報案專線 110/02-23883095/ 1955。9.培養正向興趣,勿過度沉迷機台遊戲。10.兒童有表達自我與被傾聽的權利 (大人聽,小孩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