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11月7日臺教國署秘字第1135901230號函辦理。 |
| 二、 | 旨揭評選本市收件日期自即日起至114年1月22日(星期三)止 ,送件前請務必詳閱推薦資料格式說明(如附件),並郵寄以 下資料至本局終身學習科辦理,所附資料將由本局審查後函文承辦學校國立中興高級中學進行評選事宜: |
| (一) | 推薦資料核章正本1式4份,包含自主檢核及推薦單位複核表、推薦表、具體感人事蹟、佐證資料及會議紀錄(含簽到表),並加製封面、目錄及封底裝訂成冊。 |
| (二) | 受推薦人「與學生互動照片」橫式3張jpg檔(單張像素不低於800萬像素)。 |
| (三) | 光碟1份(受推薦人員倘有2位以上,請分開燒錄)。 |
| 三、 | 本案請貴校(園)務必依最新修正之實施計畫、自主檢核表及推薦表、推薦資料格式說明及程序辦理,未符規定者,恕不受理。 |
| 四、 | 本案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國立中興高級中學學務處黃佳瑩小姐,聯絡電話:049-2332110轉1322。 |
| 五、 | 檢附旨揭實施計畫、自主檢核表及推薦表、推薦資料格式說明各1份,或逕至本局網站(https://www.tyc.edu.tw/ 便民服務→檔案下載→公務檔案下載,輸入關鍵字「杏壇芬芳」)下載使用。 |
平時備好避難包中的水、糧、手電筒與醫療物資等,以因 應地震或戰爭等突發狀況。平時多一分準備,災時多一分 保障。
1.不自拍、不傳送、不持有18歲以下兒少隱私照片。2.防制數位性別暴力,不點閱、不下載、不分享、不譴責被害人,求助專線110 / 113。3.反毒品、反詐騙、拒幫派、不援交,保護自己青春不悔恨。4.拒毒煙酒檳,青春我可以。5.任何人不得販賣、交付或供應兒少菸、酒、檳榔及毒品。6.14歲以下兒少禁止使用、持有低動能遊戲用槍。7.遠離惡視力,上網30分鐘,眼睛休息10分鐘。8.捍衛人權打擊人口販運,報案專線 110/02-23883095/ 1955。9.培養正向興趣,勿過度沉迷機台遊戲。10.兒童有表達自我與被傾聽的權利 (大人聽,小孩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