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依據國教署113年5月3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30052914A號函辦理。 |
| 二、 | 旨揭研習資訊臚列如下: |
| (一) | 辦理日期如下,請擇一報名(場次及課程內容請參附件之研習計畫書): |
| 1、 | 113年5月25日(星期六):苗栗縣國教輔導團暨教師研習中心。 |
| 2、 | 113年7月6日(星期六):花蓮縣立宜昌國民中學。 |
| (二) | 報名方式如下:請貴校薦派人員參加培訓,薦派人員可包含家長及教育人員,並於113年5月14日(星期二)下班前將薦派研習人員彙總表以電子郵件方式寄送至本局(承辦人:國中教育科魏本玹商借教師,電子郵件:amywei22@ms.tyc.edu.tw)。請轉知各薦派人員於113年5月17日(星期五)前自行上網報名(網址:https://forms.gle/N2j7wvR4i3d7oz856)。 |
| (三) | 本研習係培訓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國民中小學階段家長宣導核心講師,分4階段進行,參訓人員後續將參加試講評核、回流研習及回流進階研習,請參與者先以計畫內自檢表審視未來擔任宣導講師的合適程度,再確認報名;相關事宜及未盡之處,請逕洽台灣家長教育聯盟秘書處(電子郵件:contact@tpea999.org.tw;電話:(02)2368-5900)。 |
平時備好避難包中的水、糧、手電筒與醫療物資等,以因 應地震或戰爭等突發狀況。平時多一分準備,災時多一分 保障。
1.不自拍、不傳送、不持有18歲以下兒少隱私照片。2.防制數位性別暴力,不點閱、不下載、不分享、不譴責被害人,求助專線110 / 113。3.反毒品、反詐騙、拒幫派、不援交,保護自己青春不悔恨。4.拒毒煙酒檳,青春我可以。5.任何人不得販賣、交付或供應兒少菸、酒、檳榔及毒品。6.14歲以下兒少禁止使用、持有低動能遊戲用槍。7.遠離惡視力,上網30分鐘,眼睛休息10分鐘。8.捍衛人權打擊人口販運,報案專線 110/02-23883095/ 1955。9.培養正向興趣,勿過度沉迷機台遊戲。10.兒童有表達自我與被傾聽的權利 (大人聽,小孩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