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依據本市112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及本局113年3月8日桃教小字第1130022073號函辦理。 |
| 二、 | 依據「國民中小學開設本土語文課程應注意事項」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閩南語師資培育及聘用辦法」,學校應由通過本土語言能力認證中高級(原住民族語為高級)以上教師或教學支援人員從事本土語文教學,且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已納入一般性補助款考核指標,倘貴校閩南語文課程尚有不合格教師授課者或預估113學年度尚無合格閩語師資,請務必派員參加,本局將列入後續相關本土語文師資列管填報依據。 |
| 三、 | 旨揭研習摘述如下(詳如實施計畫): |
| (一) | 研習日期:113年7月8日(星期一)至同年月12日(星期五),共5天,研習時數30小時。 |
| (二) | 研習地點:桃園區大有國民小學(以下簡稱大有國小)1樓視聽教室。 |
| (三) | 參加對象及錄取名額:本市各國民中、小學現職教師以能實際擔任教學者,預計錄取100名,額滿為止。 |
| (四) | 報名方式及日期: |
| 1、 | 報名時間自計畫公告後至113年6月29日(星期五)下午4時止。 |
| 2、 | 請至教師研習系統報名,並請各校自行審核參與研習教師,如有疑問請電洽大有國小王齡鈺老師:03 3577715分機811。 |
| 四、 | 為因應環保政策,請學員自備茶水杯及餐具。 |
| 五、 | 承辦學校大有國小因停車位有限,請學員儘量共乘或搭乘大 眾運輸工具。 |
平時備好避難包中的水、糧、手電筒與醫療物資等,以因 應地震或戰爭等突發狀況。平時多一分準備,災時多一分 保障。
1.不自拍、不傳送、不持有18歲以下兒少隱私照片。2.防制數位性別暴力,不點閱、不下載、不分享、不譴責被害人,求助專線110 / 113。3.反毒品、反詐騙、拒幫派、不援交,保護自己青春不悔恨。4.拒毒煙酒檳,青春我可以。5.任何人不得販賣、交付或供應兒少菸、酒、檳榔及毒品。6.14歲以下兒少禁止使用、持有低動能遊戲用槍。7.遠離惡視力,上網30分鐘,眼睛休息10分鐘。8.捍衛人權打擊人口販運,報案專線 110/02-23883095/ 1955。9.培養正向興趣,勿過度沉迷機台遊戲。10.兒童有表達自我與被傾聽的權利 (大人聽,小孩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