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局108年1月29日桃教小字第1080008612號函續辦。
二、旨揭活動訊息如下:
(一)時間:108年11月14日(星期四)上午9時30分至下午2時40分。
(二)地點:桃園市中壢區林森國民小學學生活動中心。
(三)研習對象:本市國民中、小學校長或品格教育承辦人,對品格教育推動有興趣的人員,每校1名。
三、本局同意參與人員在課務自理原則下核予公(差)假登記;並請於108年11月8日(星期五)前至本市教師專業發展研習系統(開課單位:中壢區林森國小)報名(本案預計錄取60名,額滿即提前關閉報名系統);全程參與活動者核予4小時研習時數。
1、聰明的消費者,為保障您的安全,慎選投保公共意外責任 險之公共營業場所。 2、提醒消費者拒絕購買來歷不明、標示不全的商品,以保障您的消費權益。 3、經營特定行業者,登記營業項目應包括特定行業種類,以免受罰。 4、經營資訊休閒業,登記營業項目應包括資訊休閒業,以免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受罰。
桃園市114年7月17日13時 30 分至14時實施2025城鎮韌性(防空)演習,防空警報發放後實施人、車疏散避難及交通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