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大園區潮音國民小學110年度約僱職務代理人員甄選簡章
一、甄選名額:正取1名、擇優備取1-2名,備取時間3個月。
二、職 系:*
三、官等職等:*
四、職 稱:約僱職務代理人(本案為侍親留職停薪預估缺,須俟人員離職後始能到職,如屆時原職人員因故未離職,則取消錄取資格)
五、工作地:桃園市大園區潮音國民小學(桃園市大園區潮音路一段188號)
六、工作內容:
(一)辦理辦理出納相關業務。 (二) 代收學生各種費用。(三) 協助家長會業務。(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七、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專以上畢業。
(二)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情事者。
(三)具word、excel、power point等文書編輯及網路操作處理能力。
(四)具工作協調及人際溝通能力,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並能配合學校需要作職務調配。
八、聯絡方式及檢具文件:
(一)請於110年7月8日(星期四)前備妥下列資料以親送或寄達本校人事室張主任收(非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證件不齊者,以不符資格論(封面請註明【應徵約僱職務代理人】) :(1、2兩項目皆需齊備,請至本校網站https://www.cies.tyc.edu.tw/下載):
1、甄選報名表(末頁自傳請依式繕打勿超出一頁,並親自簽名)。2、應徵潮音國小110年約僱職務代理人職缺(職務基本資料表),本項請mail至mlchang0@yahoo.com.tw (註明白天聯絡電話及手機)。3、隨同甄選報名表,附相關證件影本等(例如:畢業証書、經歷證明、英檢證書、採購證照.殘障手冊…等,無則免附),上述證件請以A4紙張影印(每件影印文件務必書寫「與正本相符」及親筆簽名),並依序裝訂成冊;(錄取與否均不退件),所附證件如有不實,取消錄取資格,並負相關法律責任。
(二)聯絡電話:(03)3862834轉710人事室張主任或510總務處黃主任。
(三) 經書面審查合格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合適者通知面試。一個月內未獲電話通知者,即未約談,約談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四)本項甄選得視需要擇優增列候補人員1至2名,候補期間為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薪資:約僱五等,349,16元。 (五)本職缺係預估缺(預估110年8月1日以後出缺),需俟原任人員離職後始確定錄取。本職缺如留職停薪期滿或提前復職,則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