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53桃園市桃園區莒光街1號3樓 承辦人:吳貞瑩 電話:03-3387506*26 電子信箱:10013693@ms.tyc.edu.tw |
受文者:桃園市大園區潮音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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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7年12月5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政字第1070102722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附件1-「企業誠信治理暨反貪腐、反洗錢」宣導短片、附件2-「企業誠信治理暨反貪腐、反洗錢」成果表 (1070102722_Attach01.mp4 1070102722_Attach02.xls) |
主旨: | 請協助宣導「企業誠信治理暨反貪腐、反洗錢」宣導短片並請依限填復辦理情形,請查照見復。 |
說明: |
一、 | 依據桃園市政府政風處107年11月30日桃政預字第1070007277號函轉法務部廉政署107年11月22日廉防字第10705012110號函辦理。 |
二、 | 為強化守法觀念,將當前重要國際議題「反貪腐及反洗錢」,以教育管道傳授予學子們,讓學子們於耳濡目染下,養成廉潔習性,打造清廉、零貪汙容忍社會,職是,法務部、財政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調查局、廉政署及臺灣銀行等首長,共同拍攝宣導短片,呼籲社會各界一起加入反貪腐及反洗錢行列,讓世界看見臺灣的努力。 |
三、 | 請貴校利用校內資源(如跑馬燈、電子公佈欄或各式會議等)等管道播放「企業誠信治理暨反貪腐、反洗錢」宣導短片,並請將辦理結果填妥於成果表於108年3月1日前回傳至本局政風室(承辦人)信箱(10013693@ms.tyc.edu.tw)。 |
四、 | 檢附「企業誠信治理暨反貪腐、反洗錢宣導短片」(附件1)及「企業誠信治理暨反貪腐、反洗錢」成果表(附件2)各1份。 |
1、聰明的消費者,為保障您的安全,慎選投保公共意外責任 險之公共營業場所。 2、提醒消費者拒絕購買來歷不明、標示不全的商品,以保障您的消費權益。 3、經營特定行業者,登記營業項目應包括特定行業種類,以免受罰。 4、經營資訊休閒業,登記營業項目應包括資訊休閒業,以免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受罰。
1.不自拍、不傳送、不持有18歲以下兒少隱私照片。2.防制數位性別暴力,不點閱、不下載、不分享、不譴責被害人,求助專線110 / 113。3.反毒品、反詐騙、拒幫派、不援交,保護自己青春不悔恨。4.拒毒煙酒檳,青春我可以。5.任何人不得販賣、交付或供應兒少菸、酒、檳榔及毒品。6.14歲以下兒少禁止使用、持有低動能遊戲用槍。7.遠離惡視力,上網30分鐘,眼睛休息10分鐘。8.捍衛人權打擊人口販運,報案專線 110/02-23883095/ 1955。9.培養正向興趣,勿過度沉迷機台遊戲。10.兒童有表達自我與被傾聽的權利 (大人聽,小孩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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