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旨: | 有關國立中山大學辦理115年度「校園霸凌輔導人員進階輔導知能研習」一案,請鼓勵所屬人員踴躍參與,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教育部115年3月19日臺教學(五)字第1152801135號函辦理。 |
| 二、 | 為提升校園衝突的調和策略與輔導技巧之瞭解,透過分組討論與模擬練習,提供涉及師生常見校園事件樣態之學生輔導方式及方案,遂辦理旨揭研習。 |
| 三、 | 旨揭研習計辦理3場次,其中,北部場(含桃園市)辦理資訊摘述如下(計畫如附件): |
| (一) | 時間:115年4月23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下午5時。 |
| (二) | 地點:國立臺北科技大學(集思北科大會議中心2樓貝塔廳)。 |
| (三) | 對象:全國各大專校院諮輔人員、北部地區(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新竹市、新竹縣、宜蘭縣)、東部及離島縣市之各級學校輔導教師(含專輔教師、兼輔教師及認輔教師)及心理師。 |
| (四) | 報名方式:即日起至115年4月9日(星期四)下午4時前,於網址https://forms.gle/vtYpJ2wkzAqEdFLa8報名。 |
| 四、 | 請參與人員依所匡列縣市之場次進行報名,如非該場次所訂人員,不列入報名名單。 |
| 五、 | 錄取人員於活動前以電子郵件通知,請准予參訓人員公(差)假辦理。 |
| 六、 | 本案相關疑義請逕洽國立中山大學師資培育中心羅書芹專任助理,聯絡電話:(07)5252000分機5893,聯絡信箱:nsysubullying@gmail.com。 |
1.不自拍、不傳送、不持有18歲以下兒少隱私照片。2.防制數位性別暴力,不點閱、不下載、不分享、不譴責被害人,求助專線110 / 113。3.反毒品、反詐騙、拒幫派、不援交,保護自己青春不悔恨。4.拒毒煙酒檳,青春我可以。5.任何人不得販賣、交付或供應兒少菸、酒、檳榔及毒品。6.14歲以下兒少禁止使用、持有低動能遊戲用槍。7.遠離惡視力,上網30分鐘,眼睛休息10分鐘。8.捍衛人權打擊人口販運,報案專線 110/02-23883095/ 1955。9.培養正向興趣,勿過度沉迷機台遊戲。10.兒童有表達自我與被傾聽的權利 (大人聽,小孩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