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15年1月19日藝視字第1150200018號函。 |
| 二、 | 為獎勵及培育圖、文創作人才,啟發全方位藝術創作,推動親子閱讀風氣,豐富學生藝術涵養及想像力,特辦理全國學生圖畫書創作徵選活動。 |
| 三、 | 本徵選活動之獲獎者,除頒發教育部獎狀外,另有獎金鼓勵,所有在學學生均可報名參加。徵選組別分國小低中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組、國中組、高中(職)組及大專組,收件時間為115年3月1日起至4月30日截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一律採線上報名。 |
| 四、 | 為達推廣藝術教育之效益,高級中等(含)以下學校獲獎者之學校校長及指導教師,由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函請各縣市(含直轄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依權責優予辦理敘獎。 |
| 五、 | 徵選簡章,相關書表及製作參考範例,請逕至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網站(https://www.arte.gov.tw)下載及查詢相關規定。 |
1.不自拍、不傳送、不持有18歲以下兒少隱私照片。2.防制數位性別暴力,不點閱、不下載、不分享、不譴責被害人,求助專線110 / 113。3.反毒品、反詐騙、拒幫派、不援交,保護自己青春不悔恨。4.拒毒煙酒檳,青春我可以。5.任何人不得販賣、交付或供應兒少菸、酒、檳榔及毒品。6.14歲以下兒少禁止使用、持有低動能遊戲用槍。7.遠離惡視力,上網30分鐘,眼睛休息10分鐘。8.捍衛人權打擊人口販運,報案專線 110/02-23883095/ 1955。9.培養正向興趣,勿過度沉迷機台遊戲。10.兒童有表達自我與被傾聽的權利 (大人聽,小孩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