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8月1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45502929B號函及「桃園市114學年度國民中小學閩東語文教學支援老師培訓認證實施計畫」辦理。 |
| 二、 | 旨揭活動訊息摘錄如下(詳如實施計畫): |
| (一) | 研習日期:114年10月18日(星期六)、10月25日(星期六)、11月2日(星期日)、11月15日(星期六)、11月23日(星期日)、11月29日(星期六)及12月14日(星期日),共7天。 |
| (二) | 報名類別:符合以下資格之一,始得報名。 |
| 1、 | 教學支援老師(年滿20歲者)。 |
| 2、 | 具國中或國小教師證者。 |
| (三) | 報名方式:一律採掛號郵寄報名,請填妥表件、備齊相關文件影本及回郵信封(A4大小,填妥收件者姓名、地址及6碼郵遞區號),寄至「334017桃園市八德區廣福路31號」,封面收件單位為「大成國民小學進修部劉玉蓮主任」(註明報名閩東語文教學支援老師培訓認證)。 |
| (四) | 報名時間:即日起自114年10月13日(星期二)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歉難受理。 |
| (五) | 報名人數上限:15名(報名人數超過人數上限,採公開抽籤辦理)。 |
| (六) | 資格審查合格名單,將於114年10月16日(星期四)16:00前,公告於大成國小網站首頁(http://www.dches.tyc.edu.tw/)。 |
| (七) | 認證方式與程序:通過資格審查、完成培訓課程且通過口試、筆試和教學演示等三項評量檢核者,由本局核發閩東語文教學支援老師證書。 |
| 三、 | 本案參加人員以設籍或現居桃園市者優先錄取,倘有餘額則開放外縣市民眾參與,參加人員請貴校惠允核予公假登記。 |
| 四、 | 檢附「桃園市114學年度國民中小學閩東語文教學支援老師培訓認證實施計畫」1份或請至本局(https://www.tyc.edu.tw/)訊息公告─「最新消息」處下載。 |
1.不自拍、不傳送、不持有18歲以下兒少隱私照片。2.防制數位性別暴力,不點閱、不下載、不分享、不譴責被害人,求助專線110 / 113。3.反毒品、反詐騙、拒幫派、不援交,保護自己青春不悔恨。4.拒毒煙酒檳,青春我可以。5.任何人不得販賣、交付或供應兒少菸、酒、檳榔及毒品。6.14歲以下兒少禁止使用、持有低動能遊戲用槍。7.遠離惡視力,上網30分鐘,眼睛休息10分鐘。8.捍衛人權打擊人口販運,報案專線 110/02-23883095/ 1955。9.培養正向興趣,勿過度沉迷機台遊戲。10.兒童有表達自我與被傾聽的權利 (大人聽,小孩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