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依據國民教育及特殊教育輔導團與中心組織運作辦法及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教育資源中心設置及組織運作要點。 |
| 二、 | 旨揭遴選資訊摘述如下: |
| (一) | 遴選名額: |
| 1、 | 中心專業工作人員1人。 |
| 2、 | 副召學校專業工作人員2人。 |
| (二) | 報名方式:請於114年9月8日(星期一)下午17時時前將報名資料逕送本中心(地址:桃園市大溪區介壽路214號),聯絡人:林永澤專案助理(電話:03-3801896分機219)。 |
| (三) | 遴選方式: |
| 1、 | 本中心辦理資格條件審查作業,所送資料經審查合格者參加面談。 |
| 2、 | 經桃園市政府審查通過及核定後,予以聘任。 |
| 三、 | 本案詳細相關資訊請參閱簡章或至本府原教中心網瀏覽相關工作內容( 網 址:https://irc.caes.tyc.edu.tw/)。 |
1.不自拍、不傳送、不持有18歲以下兒少隱私照片。2.防制數位性別暴力,不點閱、不下載、不分享、不譴責被害人,求助專線110 / 113。3.反毒品、反詐騙、拒幫派、不援交,保護自己青春不悔恨。4.拒毒煙酒檳,青春我可以。5.任何人不得販賣、交付或供應兒少菸、酒、檳榔及毒品。6.14歲以下兒少禁止使用、持有低動能遊戲用槍。7.遠離惡視力,上網30分鐘,眼睛休息10分鐘。8.捍衛人權打擊人口販運,報案專線 110/02-23883095/ 1955。9.培養正向興趣,勿過度沉迷機台遊戲。10.兒童有表達自我與被傾聽的權利 (大人聽,小孩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