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說明: |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8月14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40077971號函辦理。 |
| 二、 | 旨揭實施計畫規劃於114年9月至12月,辦理第二期線上培訓課程,相關課程資訊如下: |
| (一) | 報名日期:114年8月18日(星期一)至114年9月5日(星期五)。 |
| (二) | 報名對象:年滿20歲且具備下列6種身分之其中之一者: |
| 1、 | 具備臺灣手語溝通能力,並有手語教學經驗達72小時以上者(須檢附立案單位教學時數證明)。 |
| 2、 | 曾擔任政府機關或文教機構手語導覽影片示範者或導覽人員,服務合計達72小時以上者(須檢附相關證明)。 |
| 3、 | 具備臺灣手語溝通能力,並有手語教學經驗(須檢附立案單位教學時數證明)且曾擔任政府機關或文教機構手語導覽影片示範者或導覽人員(須檢附相關證明),前兩項教學與服務時數總計共達72小時以上者。 |
| 4、 | 領有手語翻譯丙級或乙級技術士檢定證照者(須檢附證照)。 |
| 5、 | 曾具有擔任勞動部技能檢定中心手語翻譯監評人員資格者(須檢附相關證明)。 |
| 6、 | 具備臺灣手語基本能力,對於手語教學具有濃厚興趣者(以此身分報名者須提供手語相關研習資料或啟聰學校畢業證明資料,並且經「手語能力檢測」通過,請參閱其他注意事項說明)。 |
| 三、 | 檢附114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臺灣手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第二期培訓及認證實施計畫」1份;對培訓及認證事宜有疑問者,請洽國立嘉義大學國際學程辦公室(05)206-8101、(05)206-8102。 |
1.不自拍、不傳送、不持有18歲以下兒少隱私照片。2.防制數位性別暴力,不點閱、不下載、不分享、不譴責被害人,求助專線110 / 113。3.反毒品、反詐騙、拒幫派、不援交,保護自己青春不悔恨。4.拒毒煙酒檳,青春我可以。5.任何人不得販賣、交付或供應兒少菸、酒、檳榔及毒品。6.14歲以下兒少禁止使用、持有低動能遊戲用槍。7.遠離惡視力,上網30分鐘,眼睛休息10分鐘。8.捍衛人權打擊人口販運,報案專線 110/02-23883095/ 1955。9.培養正向興趣,勿過度沉迷機台遊戲。10.兒童有表達自我與被傾聽的權利 (大人聽,小孩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