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依據桃園市教育局108年9月9日桃教中字第1080077272號及108年9月16日桃教中字第1080081262號辦理。 |
| 二、 | 旨揭研習第1梯次已於108年12月27日辦理完成,第2梯次研習相關資訊說明如下: |
| (一) | 研習日期及地點:109年1月21、22日(星期二、三)及109年2月10日(星期一)於桃園市平鎮科技中心(平鎮國中)辦理(本研習可報名單日課程,惟完成18小時課程之國中教師可核發研習證明,其餘人員依實際參與核予研習時數)。 |
| (二) | 報名對象:本梯次各次研習預計錄取30人,以桃園市國民中學108學年度「非科技領域專長之授課教師」(108年9月19日教育局調查資料)優先,其次為授課生活科技課程專長教師、一般國中教師及國小有興趣教師參加。 |
| (三) | 報名方式:開課單位點選「中壢區/龍興國中/108年科技領域非專長授課教師增能研習」報名。 |
| (四) | 審核方式:為發揮資源功效,錄取順序為:1.七年級生科非專長授課教師;2.國中及國小教師。 |
| (五) | 本次研習辦理時間適逢假日,請本權責惠予參加人員公(差)假並依規定辦理辦理補休。 |
| (六) | 檢附「十二年國教課程綱要科技領域非專長授課教師增能研習實施計畫」1份。 |
| (七) | 本次研習未盡事宜,請逕洽桃園市國民教育輔導團科技領域輔導小組專任輔導員黃一軒,電話:03-4572150#214(平鎮國中),電子信箱:bike2014pjjh@gmail.com。 |
1.不自拍、不傳送、不持有18歲以下兒少隱私照片。2.防制數位性別暴力,不點閱、不下載、不分享、不譴責被害人,求助專線110 / 113。3.反毒品、反詐騙、拒幫派、不援交,保護自己青春不悔恨。4.拒毒煙酒檳,青春我可以。5.任何人不得販賣、交付或供應兒少菸、酒、檳榔及毒品。6.14歲以下兒少禁止使用、持有低動能遊戲用槍。7.遠離惡視力,上網30分鐘,眼睛休息10分鐘。8.捍衛人權打擊人口販運,報案專線 110/02-23883095/ 1955。9.培養正向興趣,勿過度沉迷機台遊戲。10.兒童有表達自我與被傾聽的權利 (大人聽,小孩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