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局108年12月17日桃教小字第1080110585號函辦理。
二、本案係藉由階段方式進行英語教師研習,激勵教師專業成長,以增進全市英語教師之專業知能,進而落實與提升本市學生之英語學習能力。
三、旨揭進階研習摘述如下(詳如實施計畫):
(一)實施對象:
1、參加過本市初階研習課程之教師優先參加。
2、英語教學年資5年以上之教師。
3、共錄取40名,額滿為止。
(二)研習日期及地點:
1、研習課程:109年2月4日至7日(星期二至五)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4時假文化國小2樓會議室辦理。
2、回流講座:109年3月11日(星期三)、109年3月18日(星期三)下午1時至4時假南崁國小3樓圖書室辦理。
(三)報名方式:請於109年1月17日(星期五)前至本市教師專業發展系統點選南崁國小報名(分研習課程與回流講座2個研習)。
四、旨揭研習參加人員同意核予公(差)假登記,全程參與者核發30小時研習時數及進階證書。
五、本案如有未盡事宜,請洽英語輔導團專任輔導員張菁讌老師(聯絡電話:0931-610-608;e-mail:dayehet@host2.dayes.tyc.edu.tw)。
1.不自拍、不傳送、不持有18歲以下兒少隱私照片。2.防制數位性別暴力,不點閱、不下載、不分享、不譴責被害人,求助專線110 / 113。3.反毒品、反詐騙、拒幫派、不援交,保護自己青春不悔恨。4.拒毒煙酒檳,青春我可以。5.任何人不得販賣、交付或供應兒少菸、酒、檳榔及毒品。6.14歲以下兒少禁止使用、持有低動能遊戲用槍。7.遠離惡視力,上網30分鐘,眼睛休息10分鐘。8.捍衛人權打擊人口販運,報案專線 110/02-23883095/ 1955。9.培養正向興趣,勿過度沉迷機台遊戲。10.兒童有表達自我與被傾聽的權利 (大人聽,小孩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