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市國際教育中程(106至109年)計畫暨108年6月17日桃教高字第1080050489號函辦理。
二、本發表會相關訊息如下:
(一)發表時間:109年1月8日(星期三)13:30〜16:30
(二)發表地點:新明國民小學中央樓2樓校史室
(三)報名方式:參加人員請至「桃園市教師專業發展系統」登錄報名,辦理單位請點選「中壢區新明國小」。
三、當天本校開放進入停車的時間為13:00~13:30,車輛請由中央西路的正門進入校園,進入校園的車輛請減速慢行,並依工作人員引導停放平面停車場,因本校停車位有限,請各校儘量共乘,或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另本校的幼兒園旁(明德路底)有收費地下停車場,請多加利用。
四、本案與會人員於課務自理且不支領代課費原則下,請准予公(差)假登記。
1.不自拍、不傳送、不持有18歲以下兒少隱私照片。2.防制數位性別暴力,不點閱、不下載、不分享、不譴責被害人,求助專線110 / 113。3.反毒品、反詐騙、拒幫派、不援交,保護自己青春不悔恨。4.拒毒煙酒檳,青春我可以。5.任何人不得販賣、交付或供應兒少菸、酒、檳榔及毒品。6.14歲以下兒少禁止使用、持有低動能遊戲用槍。7.遠離惡視力,上網30分鐘,眼睛休息10分鐘。8.捍衛人權打擊人口販運,報案專線 110/02-23883095/ 1955。9.培養正向興趣,勿過度沉迷機台遊戲。10.兒童有表達自我與被傾聽的權利 (大人聽,小孩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