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精進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作業要點及教育局108年9月11日桃教中字第1080080739號函辦理。
二、辦理時間及地點:
(一)時間:109年01月08日(三)13:30至16:30。
(二)地點:桃園市中壢區興國國民小學(中壢市元化路二段62號)。
三、參加對象:
(一)全市各國小語文領域教師。
(二)全市各國小對此課程有興趣的老師。
(三)桃園市國教輔導團國語文領域輔導員。
四、報名方式:即日起至研習前一日逕至本市教師專業發展研習系統登錄報名(承辦單位:興國國小),並依參加對象報名順序先後錄取,額滿為止。
五、本局同意核予參加人員、桃園市國民教育輔導團團員、 工作支援人員公(差)假登記,全程參與者核實發予研習時數3小時。
六、因本校停車位有限,敬請盡量共乘或自行參閱本校附近停車參考位置。
1.不自拍、不傳送、不持有18歲以下兒少隱私照片。2.防制數位性別暴力,不點閱、不下載、不分享、不譴責被害人,求助專線110 / 113。3.反毒品、反詐騙、拒幫派、不援交,保護自己青春不悔恨。4.拒毒煙酒檳,青春我可以。5.任何人不得販賣、交付或供應兒少菸、酒、檳榔及毒品。6.14歲以下兒少禁止使用、持有低動能遊戲用槍。7.遠離惡視力,上網30分鐘,眼睛休息10分鐘。8.捍衛人權打擊人口販運,報案專線 110/02-23883095/ 1955。9.培養正向興趣,勿過度沉迷機台遊戲。10.兒童有表達自我與被傾聽的權利 (大人聽,小孩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