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08年12月13日臺教社(四)字第1080182738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為落實本土語言教學工作,提昇全國教師閩南語、客家語拼音教學專業知能,並推廣本土語言教育,爰辦理本研習活動。
三、旨揭研習相關資訊如下:
(一)研習時間:
1、閩南語拼音:109年2月4日(星期二)上午10時至2月6日(星期四)下午5時20分,計3日。
2、客家語拼音:109年2月4日(星期二)上午9時10分至2月6日(星期四)下午5時20分,計3日。
(二)研習地點:
1、閩南語拼音:國家教育研究院臺中院區(臺中市豐原區師範街67號)
2、客家語拼音:國家教育研究院三峽總院區(新北市三國家教育研究院三峽總院區(新北市三峽區三樹路2號)。
(三)報名期間:自108年12月23日(星期一)上午8時起至108年12月27日(星期五)下午5時止,為期5日,額滿截止。
(四)報名方式:請至國家教育研究院網站線上報名,網址:https://workshop.naer.edu.tw/NAWeb/Services/wFrmRecent.aspx。
四、研習班錄取對象以報名先後順序錄取至額滿為止,如超過報名人數,將依候補順序遞補;若臨時有事無法出席,請務必於開課前3週(109年1月8日(星期三))前以EMAIL或電話告知國家教育研究院承辦人(聯絡電話詳課程表),以利依序遞補參訓,以免資源浪費。
五、本案本局同意參加人員核予公(差)假登記。
1.不自拍、不傳送、不持有18歲以下兒少隱私照片。2.防制數位性別暴力,不點閱、不下載、不分享、不譴責被害人,求助專線110 / 113。3.反毒品、反詐騙、拒幫派、不援交,保護自己青春不悔恨。4.拒毒煙酒檳,青春我可以。5.任何人不得販賣、交付或供應兒少菸、酒、檳榔及毒品。6.14歲以下兒少禁止使用、持有低動能遊戲用槍。7.遠離惡視力,上網30分鐘,眼睛休息10分鐘。8.捍衛人權打擊人口販運,報案專線 110/02-23883095/ 1955。9.培養正向興趣,勿過度沉迷機台遊戲。10.兒童有表達自我與被傾聽的權利 (大人聽,小孩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