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局108年6月28日桃教小字第10800529271號函辦理。
二、旨揭研習原訂於108年8月24日(星期六)假溪海國小辦理,因白鹿颱風來襲,故更改日期及相關資訊如下:
(一)研習日期:108年9月7日(星期六)上午8時30分至下午4時。
(二)研習地點:本市溪海國小(地址:桃園市大園區溪海里和平溪路一段420號)。
(三)研習對象:本市國小教師。
(四)報名方式:即日起至每場次開辦前1日止逕至本市教師專業發展研習系統登錄報名,開課單位為溪海國小,並依參加對象及報名順序先後決定錄取名單,額滿為止。
三、本案參與人員同意於課務自理及不支代課鐘點費原則下核予公(差)假登記;教師研習部份覈實核發研習時數。
1.不自拍、不傳送、不持有18歲以下兒少隱私照片。2.防制數位性別暴力,不點閱、不下載、不分享、不譴責被害人,求助專線110 / 113。3.反毒品、反詐騙、拒幫派、不援交,保護自己青春不悔恨。4.拒毒煙酒檳,青春我可以。5.任何人不得販賣、交付或供應兒少菸、酒、檳榔及毒品。6.14歲以下兒少禁止使用、持有低動能遊戲用槍。7.遠離惡視力,上網30分鐘,眼睛休息10分鐘。8.捍衛人權打擊人口販運,報案專線 110/02-23883095/ 1955。9.培養正向興趣,勿過度沉迷機台遊戲。10.兒童有表達自我與被傾聽的權利 (大人聽,小孩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