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局108年6月20日桃教小字第1080053225號函續辦。
二、旨揭研習計新明國小、龍安國小及瑞埔國小等3場次,研習對象以擔任本市公立國小課後照顧服務人員且符合「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第3款至第5款現職課後照顧服務人員優先錄取,倘貴校現職教師參加本研習並有研習時數需求者,請依參訓場次逕至桃園市教師專業發展研習系統申請(網址:http://passport.tyc.edu.tw),各場次研習時數登錄期限如下:
(一)新明國小場次:自即日起至108年8月19日下班前截止。
(二)龍安國小場次:自即日起至108年8月22日下午11時前截止。
(三)瑞埔國小場次:自即日起至108年8月23日下班前截止。
三、本案桃園市教師專業發展研習系統僅受理現職教師研習時數之核發,報名仍請於108年8月12日(星期一)下午5時前至系統報名參加(報名網址:http://163.30.20.143),請貴校轉知參訓人員相關訊息。
四、旨揭研習如有相關疑問,聯絡人及電話如下:
(一)新明國小場次:朱冠宇組長03-4933262分機212。
(二)龍安國小場次:黃德州主任03-3922797分機210。
(三)瑞埔國小場次:侯昱組長03-4822018分機220。
1.不自拍、不傳送、不持有18歲以下兒少隱私照片。2.防制數位性別暴力,不點閱、不下載、不分享、不譴責被害人,求助專線110 / 113。3.反毒品、反詐騙、拒幫派、不援交,保護自己青春不悔恨。4.拒毒煙酒檳,青春我可以。5.任何人不得販賣、交付或供應兒少菸、酒、檳榔及毒品。6.14歲以下兒少禁止使用、持有低動能遊戲用槍。7.遠離惡視力,上網30分鐘,眼睛休息10分鐘。8.捍衛人權打擊人口販運,報案專線 110/02-23883095/ 1955。9.培養正向興趣,勿過度沉迷機台遊戲。10.兒童有表達自我與被傾聽的權利 (大人聽,小孩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