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8年7月24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80082286號函、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108年7月17日疾管慢字第1080005400、108005401號函及財團法人杏陵醫學基金會108年7月5日杏陵醫字第080、081、082號函辦理。
二、鑑於校園年輕族群為愛滋防治重點對象,而愛滋防治教育之落實有賴健康教育相關領域第一線教師協助,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補助財團法人杏陵醫學基金會因應十二年國教課程網要,設計「國小、國中及高中學校愛滋病防治及性教育」教學模組,並訂於本年8月12、14及16日(計畫如附件2)假新北市新店仲信商務會館辦理旨揭培訓活動,以強化教師教學能力及防治知能,請各校之健康教育與護理相關領域教師踴躍報名,參加完整培訓將核發7小時研習時數並贈送一套教學模組。
三、檢附相關函件如附件。
四、本案出席人員於是日本權責核予公(差)假登記。
1.不自拍、不傳送、不持有18歲以下兒少隱私照片。2.防制數位性別暴力,不點閱、不下載、不分享、不譴責被害人,求助專線110 / 113。3.反毒品、反詐騙、拒幫派、不援交,保護自己青春不悔恨。4.拒毒煙酒檳,青春我可以。5.任何人不得販賣、交付或供應兒少菸、酒、檳榔及毒品。6.14歲以下兒少禁止使用、持有低動能遊戲用槍。7.遠離惡視力,上網30分鐘,眼睛休息10分鐘。8.捍衛人權打擊人口販運,報案專線 110/02-23883095/ 1955。9.培養正向興趣,勿過度沉迷機台遊戲。10.兒童有表達自我與被傾聽的權利 (大人聽,小孩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