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08年7月4日臺教社(一)字第1080099216號函辦理。
二、旨揭研習班前經本局108年6月24日桃教終字第1080053649號函諒達,於108年7月24日(星期三)至108年7月26日(星期五)假國家教育研究院(三峽院區)辦理,合先敘明。
三、本案係教育部開設另一場成人基本教育師資研習班於臺中院區,相關內容如下:
(一)研習時間:108年8月7日(星期三)上午9時30分至108年8月9日(星期五)下午5時20分。
(二)研習地點:國家教育研究院臺中院區(臺中市豐原區師範街67號)。
(三)報名方式:請上國家教育研究院網站(http://www.naer.edu.tw/)線上報名。
四、歡迎貴校成人基本教育研習班或國小補校教師參加,併請惠予公(差)假登記。
1.不自拍、不傳送、不持有18歲以下兒少隱私照片。2.防制數位性別暴力,不點閱、不下載、不分享、不譴責被害人,求助專線110 / 113。3.反毒品、反詐騙、拒幫派、不援交,保護自己青春不悔恨。4.拒毒煙酒檳,青春我可以。5.任何人不得販賣、交付或供應兒少菸、酒、檳榔及毒品。6.14歲以下兒少禁止使用、持有低動能遊戲用槍。7.遠離惡視力,上網30分鐘,眼睛休息10分鐘。8.捍衛人權打擊人口販運,報案專線 110/02-23883095/ 1955。9.培養正向興趣,勿過度沉迷機台遊戲。10.兒童有表達自我與被傾聽的權利 (大人聽,小孩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