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08年1月24日臺教社(一)字第1080011531A號函辦理。
二、旨揭繪畫比賽,參加對象為全國國民小學學生,分「一般學童組」及「身障組」辦理初賽及決賽,初賽收件時間為即日起至108年4月30日止(以郵戳為憑),毎組各選50名參加108年6月2日(星期日)於交通部5樓集會堂之決賽,相關訊息請參閱比賽辦法(詳如附件)。
三、請貴校鼓勵學生踴躍報名參加,相關活動訊息詳如附件,或請參閱該基金會活動網站(http://www.chun-ching.org.tw)。
1.不自拍、不傳送、不持有18歲以下兒少隱私照片。2.防制數位性別暴力,不點閱、不下載、不分享、不譴責被害人,求助專線110 / 113。3.反毒品、反詐騙、拒幫派、不援交,保護自己青春不悔恨。4.拒毒煙酒檳,青春我可以。5.任何人不得販賣、交付或供應兒少菸、酒、檳榔及毒品。6.14歲以下兒少禁止使用、持有低動能遊戲用槍。7.遠離惡視力,上網30分鐘,眼睛休息10分鐘。8.捍衛人權打擊人口販運,報案專線 110/02-23883095/ 1955。9.培養正向興趣,勿過度沉迷機台遊戲。10.兒童有表達自我與被傾聽的權利 (大人聽,小孩說)